说明:
(一)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参照本表按实事求是原则平等达成协议,本表未列项目由双方参照市场平均造价协商确定补偿金额。
(二)房屋室内外装饰项目,除注明项目外,作价补偿后均不得自行拆除。自拆项目,不自行拆除的,不再追加补偿。
(三)各类固定墙体柜,按立面单面面积计算补偿面积。
(四)各类装饰成新根据以下标准核定:
1 、装饰使用 1 年以内的按装饰补偿标准最高不超过 90% 的标准补偿;
2 、装饰使用 1 年以上 3 年以内的按装饰补偿标准最高不超过 70% 的标准补偿;
3 、装饰使用 3 年以上 5 年以内的按装饰补偿标准最高不超过 50% 的标准补偿;
4 、装饰使用 5 年以上 7 年以内的按装饰补偿标准最高不超过 30% 的标准补偿;
5 、装饰使用 7 年以上 10 年以内的按装饰补偿标准最高不超过 10% 的标准补偿;
6 、装饰使用 10 年以上的,原则上不予补偿,视保存情况酌情给予最高不超过 5% 的补偿。
(五)房屋建筑重置价格标准中,房屋结构类型特征已包含的装饰内容不再补偿。
(六)电话、有线电视按拆迁时的移机、移线费用一次性补偿,目前移机、移线费用分别为 158 元 / 号、 100 元 / 户。
其他拆移及安装费:空调: 100 元 / 台(窗式)、 150 元 / 台(分体壁持式)、 150 元 / 台(立式),太阳能热水器 150 元 / 部,室内燃汽、电动热水器 100 元 / 部,抽油烟机 50 元 / 台。
十三、房屋拆迁搬迁补助费、临时安置补助费、停产停业损失补
偿费标准
种 类 |
补助标准 |
备 注 |
搬
迁
补
助
费 |
住宅搬迁补助费 |
按合法建筑面积 6 元 /m 2 计算,最低不低于 250 元,最高不超过 400 元 |
实行房屋产权调换的,被拆迁人或承租人从周转房迁往安置房时,拆迁人应当再次支付搬迁补助费。 |
非住宅搬迁补助费 |
按合法建筑面积
10 元 /m 2 计算。 |
|
临时
安置
补助
费 |
货币补偿过渡费 |
按合法建筑面积 4 元 /m 2
支付 4 个月临时安置补助费 |
|
产权调换过渡费 |
按合法建筑面积 4 元 /m 2
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 |
按交房之日起增发
四个月临时安置补助费 |
停产
停业
损失
补偿
费, |
经营用房
|
按合法建筑面积
20 元 /m 2 / 月计算 |
实行产权调换的给予补偿,按实际过渡期限进行计算。 |
生产用房 |
按合法建筑面积
10 元 /m 2 / 月计算 |
办公用房 |
按合法建筑面积
5 元 /m 2 / 月计算 |
|